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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記者的惡夢I
這是個寧靜的晚上,卡洛城街頭除了月光沒有什麼,今夜,何霖和平常一般時間下班,何霖,年輕的女記者,她是新聞天地的女記者,負責採訪政府消息,在西扁國,自二十多年前軍隊政變,雖然說在二年前回到憲法管治,但根本上還是獨裁制度。
何霖工作的新聞天地是一名自外國回來的商人創立的,在官方報紙只會說謊的情況下,新聞天地已經是人民消息的唯一來源,雖然政府早對它有不滿,但因為怕國際壓力,才容許新聞天地的存在。
這時,何霖正向馬路對面走,今夜的工作已完成,她準備回家,突然迎面而來四名員警圍住她 。
「你們有什麼事?」
「我們是中央調查組!」
「中央調查組是哪一部門?沒有聽過。」
「政府的部門不需要妳知道。」
「很抱歉,我沒空!」
「我等現在要拘捕妳,請合作,不然,我可保證你馬上消失。」
「你們不怕事件見光嗎?這可是大新聞,將影響政府形象。」
「合作吧,何霖小姐,命沒有了,聯合國出軍也不能令妳重生的。」
「好吧,我和你們回去。」
「給她戴上手扣。」
何霖被戴上手扣給押走,但沒有人知道。
「妳叫什麼名字?」
「何霖。」
「妳在上次報導之中,說政府把工程都給了星玩者公司,有不公正,是嗎? 」
「是,我是這樣寫,我查過,市政府的大工程,全部都給了星玩者公司,但星玩者公司的收費是最高。」
「這是生意上的問題,不存什麼偏私。妳在胡亂報導。」
「但星玩者公司就是市長兄長開辦的,請問有問題嗎?」
「哼,哪一章法律說市長的兄長不可開公司? 」
「他當然可開公司,但該公司專門接市政府合約,近年,95%有關市政府工程,都是星玩者公司承包,這不是有問題嗎? 」
「妳在指市長偏私,是嗎?」
「我不會評論,但讀者會知道。」
「好、好,妳明指市長了,妳知道?妳已犯上對政府官員不敬之罪,」
「我只是報導事實。」
「妳現在還在胡說,我們可根據防止對政府官員不敬罪控告妳,如罪名成立,最高判入獄五年、另處笞刑20鞭,何霖小姐,我怕妳進獄一個月便受不了,妳嘗試過哪用藥水浸泡過的藤鞭,打在光屁股上的味道嗎?我保證,不到六藤,妳的屁股就經已全廢,不但坐不下,睡不了覺,連如廁都怕有問題。」
「但法官會信嗎?」
「法官定會聽取我們的意見。」
「但法官總不能說,星玩者公司不是市長兄開辦的。」
「好、好、好,人來,把她押送拘留室。」
「二名女警進來,將何霖押下,何霖被押送後,該警官冷笑說:何霖,妳等等吧。」
在城郊外的女子拘留所,何霖被單獨囚禁,可能是還有些顧忌,拘留所除對何霖作了一般搜身程式外,對她還很客氣,但何霖心裡知道,今次得罪的是市長,市長仍是現任總理的表親,所以,麻煩是極大,但她在投身新聞工作的第一日,已有心理準備。
「跟我出來。」 何霖被女獄警叫醒,「到哪里?」
「調查組的人有話要問妳,跟我走。」
何霖被押到另一房間,一名身穿便服中年婦人在等候,她見到何霖,便揮手示意女獄警出去,然後說:「何霖小姐,我姓孫,中央調查組調查員,有些問題想問妳。」
「請說。」
「上次報導市政府工程頂目的專題是妳寫的?」
「報紙上早登了負責記者名字。」
「好了,妳知道妳的報導已觸犯法律嗎?」
「我的報導之中沒有一句話是犯法的。」
「沒有嗎?【據本報記者調查所得,市政府近年多頂工程,都被一間叫星玩者公司投得,且收費最高,查公司註冊,星玩者公司東主名巫仁義,仍現任市長巫筆貪的兄長。】何霖小姐,妳這樣寫,不是暗示市長苟私?」
「我只是如實報導,請問文章中有哪一處是錯誤的? 」
「哼,何小姐,我們不是和妳討論錯對問題,是妳文章對政府高官不敬的問題,請妳合作,否則,我們有方法的,像妳這種未嘗苦果的女兒家,一日關進獄門,妳受得了嗎?何況,還有笞藤懲罰,真是生不如死,妳想清楚吧。」
「如果我真是犯法,我願意接受制裁,但我沒有,如證據大約略可提出控告。 」
「何霖,妳在自找苦吃,不要怪我們,女子監獄的大門已打開,妳很快便可一嘗趴木馬刑柵的滋味,人來,把她押送去 。」
【本報訊,女記者何霖早前被拘捕,經調查後,現已被落案控告一頂對政府高官不敬罪,將于明天在東區法庭提審,據檢控官表示,已經掌握充足證據,由於被告沒有悔悟之意,故將在法庭上向法官要求處被告最高刑罰。被告人何霖,新聞天地記者,年26,被指在一篇報導市政府工程合約過程中,對政府高官不敬,觸犯刑法第1-23,何霖現正被押,她將在明天出庭受審,如罪名成立,何霖將被處入獄及兼受笞藤,對於當局今次檢控,外界普遍認為是加強對於不聽話的記者的恐嚇,但何霖服務的新聞天地未有作出反應,只發出通告,表示會提供財政上支持。】
現在已經是晚上9時,何霖一人在囚室,明天將要出庭,她會自辯,哪種只會叫人認罪的政府律師不要也罷,明天會如何?她不知道,法庭受政府影響她當然知道,但她相信公開審案總不會讓她不清不白的入獄受刑。
法庭之上,書記宣佈開庭,讀出主審法官和主控官名字。
何霖被押上犯人欄,主控官高聲對法官說:「現代表檢控局控告被告何霖,犯上對政府高官不敬罪,當局已掌握證據,現請法官大人治被告應得之罪。 」
「被告何霖。」
「在。」
「妳認罪嗎?」
「不認罪。」
「妳采抗辯行動?」
「是,法官大人。」
「好,這是妳法定權利,但本官要告誡妳,如果妳現在馬上認罪,本官可輕判打二藤,即日開釋,但如抗辯後罪名成立,將處最高刑罰,知道嗎?」
「法官大人,我抗辯。」
「好,主控官,請提出證據。」
「是,大人,被告何霖,在上月的新聞報導中,指市長偏私,這是當天被告寫的新聞,請法官過目。」
「被告,有何解釋? 」
「法官大人,你可在文章裡看到,我只是報導市政府的工程全被市長兄長開辦的公司承包,這是實情,在公司登記可查閱,究竟有沒有偏私,應該由讀者分別。」
「反對,這只是被告謬論,被告在報紙上寫出市長兄長公司承接市政府工程,這不就是引誘讀者認為市長私囊相受嗎?」
「作為一名記者,我的責任是報導事實,我寫的全是真實,讀者怎樣想法,不在我控制之內。」
「反對,被告在混淆視聽,現在是對政府高官不敬的問題,不是寫的是否事實問題。」
「只要是事實,我就無罪。 」
「被告所為,明顯誘導人誤解市長,市長仍一市之長,應受尊重,現請法官人處被告應得之罪。」
「這是事實,如實報導,除非能夠證明所寫的有錯………」
控辯雙方唇槍舌劍,爭論不停。
下午四時,法官研究案情後,宣佈定案。
「被告請站立。」
「被告何霖,現被控對政府高官不敬之罪,聽取雙方陳述後,現在宣判:被告何霖罪名………」
法官在宣佈審判結果,何霖站立聽判,被告何霖,被控對政府高官不敬罪名,不成立,當庭釋放。哪主控官聽見幾乎說不出話,何霖躬身向法官致謝。
何霖贏了官司,無罪釋放,檢察局表示不會上訴,市政府也說尊重法庭判決,外界認為是司法獨立的表現,何霖休息了一星期,又投入工作,她的幹勁充沛,再次報導多宗要聞。因為她的工作能力,報社加了何霖薪酬,晉升高級記者,不知道什麼理由,政府多名高官都先後接受過何霖訪問,官方似乎想改善和媒體的關係。
由經過了一年,何霖的新聞事業很順利,她專題採訪了多名政府高官,雖然她尖銳問題有時候令人透不過氣,但政府像已接受用傳播放話,總優勝過官方說教,而何霖也利用機會迫使官方在某些問題上讓步。
對於何霖來說,今天是個好日子,她再被提升,今次的新職位是採訪主任,晚上報社上下一起到卡拉OK慶祝,平時實在太忙碌,他們都把握玩樂的機會,唱 KTV、喝啤酒玩耍得非常開心,玩至凌晨一時許,需要上早班的人先離去,何霖和另外三人再玩一會,到了三時左右,何霖沒有駕車,因為她喝了不少啤酒,故乘計程車回家,在夜間的公路上,何霖四處看,心裡感覺有些疲倦了。
商場的人流很多,這裡是城中有名的購物點,時尚衣飾、珠寶玉器、化妝用品、等等林立。每個月月中,何霖都會有一、二日到這裡走走,雖然她並不會次次購物,但愛好新事物是她的性格。今天是何霖的假期,在商場內六層的幽雅衣飾店是她經常到的地方,那裡價錢相宜,何霖往日也有光顧,這次她看上了一件衫裙,價錢適中,經過多次試身,她買下了該衫裙,價目為650元。
二層是花園咖啡屋,這裡也是何霖經常到的地方,每次不論是否購物,都會在走完商場後到這喝杯咖啡,咖啡很香,在何霖這種常工作超時的人來說,這是一種享受。
喝過咖啡、小休憩一會,何霖乘電梯到停車場,她每次到這都駕車,因為有停車場的原故,從商場駕車回家,走高速公路只需十二分鐘。車子上了高速公路,很快到了,何霖轉到小路,再走二分鐘便到家門,突然,她好像感覺頭痛、還有頭暈,她的車子失控,幸好她還清醒,極力把持,砰一聲,車子已撞到小路對的行人路上。何霖也被撞到昏倒在駕駛位置上,一會,何霖漸清醒,她聽到許多人聲,〔小姐妳無事嗎?嘩、撞得好利害、快叫員警、〕聲音在耳邊。這時候,一輛警車到了,二名警員下車,他們跑來,其中一名女警說:小姐,妳有沒有受傷?另一名男警用無線電與總部通訊:巡邏車33、查明道交通意外,一輛黃色私家車撞上行人路,……何霖說:「我好像無事,但頭痛得很。」 ,女警員說:「護理車馬上就到,」
南市醫院女科部,何霖經過二小時休息體力已恢復,一名醫護人員進病房,
他說:「何霖小姐,我是張醫生,妳現在感覺什樣?身體有何不適? 」
「沒有,很好,只是小小撞傷。」
「請問妳最近有沒有接受醫生處方藥物治療?」
「沒有,張醫生,為何這樣問?有什麼問題?」
「何小姐,我們在妳血液中發現藥物。」
「什麼藥物? 」
「一種精神科藥物,還有酒精、不過酒精量很輕微,但藥物份量不輕,且這是一種需要醫生處方,才可服用的藥物。何小姐,我希望妳想清楚,最近有沒有服用藥物,有時候,朋友之間會有介紹哪種藥好,但弄錯誤事,妳有否吃過?」
「絕對沒有,我不是胡亂服藥的人,且在一年內,我都沒有見過醫生,平時,我連維他命都不吃的。」
「這樣我也無法說什麼,但報告顯示,妳服食的份量不輕,我們計算過,妳會多次服食該藥物。」
「那麼你是說我服用毒品?」
「醫院無權這樣說,我們只會提出客觀醫學化驗報告,因為涉及受管制藥物,醫院方面要通知警方,我在這先告訴妳。 」
醫生走了,何霖百思不解,究竟什麼事?一小時後,二名警員到醫院問了何霖幾個問題,但何霖只答不知道,事實上她也不知道。
警員離開後十五分鐘再回來,其中一人說:「何霖小姐,我倆才接到警局通知,我們在妳的車裡發現約50多粒受管制藥物,還有車廂中還有時飾店失去的多件衣裳,恐怕妳要詳細解釋了。」
何霖不是省油燈,她感到不對,她說:「你等現在是調查問話?」
「是的。」
「那麼,我需要詢問律師意見 。」
「請便。」
何霖拿起床頭電話,〔高律師嗎?我是何霖。〕
警方正式拘捕何霖,控告一項偷竊和藏有毒品、非法利用毒品等罪名,在被扣留六小時後,何霖獲准用10000元交保,何霖回到報社,她的問事大多表示出支持,但今次因涉及刑事案,故他們都說只能用法律解決,但心裡都覺察出不對勁。 社長召見何霖,給她有薪假期,讓她專心應付官司。
何霖星期五正式被法院傳訊,她就上月底店鋪盜竊及非藏法藏有受管制藥物的起訴答辯。高等法院法官上星期在初步聆訊聽取警員作供,和聽取醫院檢測報告後,認為有足夠證據傳令她出庭應審,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﹐何霖將要面對最高三年刑期與接受不少於六鞭的笞刑,她現時仍以10000元保釋外,下次聆訊在本月十五日。
「高律師,你認為這場官司如何?警方的證據究竟怎樣?」
「盜竊一罪,證據不太有力,但藏有受管制藥物和服食這條指控,就麻煩了,控方最有力的證據是醫院的化驗報告,再加上,妳受藥物影響下發生交通意外,這是證據實在,控方會用這論據反證在妳車上找出的毒品是妳所擁有。」
「我們有什麼反證?」
「我已經提出覆檢測。再加上找品格證人。」
「機會有多少?」
「50%左右。 」
「我根本沒有服食藥物,車裡的東西也不是我的,店鋪盜竊更是荒唐。」
「但醫院的報告不會假,除非我們說醫院檢測錯誤。」
「有可能嗎?」
「但妳駕車發生意外人人所見,且有二名警員可證明妳曾經昏迷。」
「如果我罪名成立,哪會怎樣?」
「最高判監三年及至少受六藤鞭笞刑。」
「謝謝你,高律師。」
「放心吧,我定會盡力。」
早上十時,高等法庭第二裁判室,審理案件。
「法官,蔣嘉杏 」
「主控官,唐琬文 」
「辯護法律師,高興致」
「被告人,何霖,女性,被提控一項盜竊和二項藏有受管制藥物、服食非醫生處方藥物引致意外,損害公共安全。」
「被告人何霖,現在檢控局控告妳在上月十五日,…………和藏有受管制藥物和服食,引致意外,損害……另外犯上………偷竊………。妳是否認罪?」
「本人否認所有控罪。」
「好,現請主控官提出證據。」
「是,法官大人,案發當天,警方公路巡邏組接到意外報告,二名警員到達東西道,發現被告人何霖所駕駛私家車…………後來,被告人被送醫院………根據醫院報告,被告人血液中含有極高……藥物,該藥物是受管制的,同日,警方接獲xxxx店員的報案,指失去多件衫褲。另方面,警方人員在檢查被告所駕汽車時,在車廂發現受管制的藥物,後來再發現多件衣裳,經xxxx店員證實,仍該店失去之東西。另一方面,據醫院的報告,被告血液裡藥物與在被告車廂中搜獲的成份相同。故檢控局認為,被告人何霖明顯觸犯上列法律。」
「現請辯護律師提出抗辯。」
「是,法官大人。請傳醫院張飛揚醫生作供。」
「批准。」
「張飛揚醫生,請問我當事人到達醫院時是否清醒?」
「可以說部分醒,仍然有些迷糊。」
「請問血液報告如何?」
「報告指出,病人血液裡含有………成份。」
「該藥物可以在日常情況下吸取到嗎?」
「絕無可能。」
「會否有誤服的可能嗎?」
「這是一種受管制藥物,定需要醫生處方才能用,但除了極少數情況外,醫生都不會用。」
「我當事人會否有被人把藥物暗中落在食品裡,引致我當時人受到影響?」
「我只是名醫生,有沒有人下毒應警方調查,但根據醫學檢測結果,病人體內除了血液含有……之外,也含高量………代謝成份,這是長期服食………的生理現象,我可以說,病人並不是在事發前才服食該藥物。」
「有否檢測誤差的可能。」
「機會少於萬份之一。」
「我代表我當事人要求重新檢測結果如何?」
「重新檢測了三次,分別交本醫院化驗組,大學醫學院生化部,一間本地最大的私人化驗所,顯示與上次的結果相同。」
跟後的多個小時裡,控方與辯方都在爭論
「我當事人的薪酬不可能偷竊衣裳,她有足夠金錢購物。」
「我們不能用金錢作有罪與否的準則。」
「如哪些毒品是我當事人擁有,怎麼會輕易被人找出?」
「被告當初沒有想到會發生交通意外。」
下午四時正,法官宣佈休庭研究案情,半小時後,重新開庭,書記官命令何霖站立聽判。
「被告人何霖,被提控一項盜竊和二項藏有受管制藥物、服食非醫生處方藥物引致意外,損害公共安全罪名成立,判處入懲戒所接受懲處一年,另外處笞刑八藤。」
何霖聽判刑後,心中幾乎沉了下去,女警給她戴上手銬,法官退座後,書記官宣告,將犯人押送內庭拘禁,等候醫生檢查身體,通過檢測後馬上執行笞刑,打藤後送懲戒所服刑。
女警押何霖進內庭,她回望高律師和前來聽審的朋友同事,只輕微一笑。
懲戒室裡,只有何霖獨自一人,她已經變成了一名女犯,再不是女記者,她雙手被手銬反鎖在背後,女警把她押解這裡前,何霖早已被〔解除武裝〕,女警命何霖伏在牆上搜身,拿走了她所有。跟後,何霖被送到醫療室,那醫生為她檢查後便把她送到這裡。那女警臨離開時說:好好的待在這裡,現給予十分鐘時間心理放鬆,一會便要執行笞藤,何霖心裡想起許多問號?但是,到了這地步,有何辦法?
「在法律上犯了哪些罪行,法庭才會判笞刑呢? 」
「法律規定,法院只對犯有強姦、嚴重傷人、破壞公物,藏有與販賣毒品、損害國家等罪行的犯人判以笞刑 。」
「請問施行笞刑前,有什麼準備工夫呢?。」
「在對犯人執行笞刑前,都會先給醫師檢驗,證明該名犯人身體可以承受,才會對犯人進行鞭笞,在行刑的時候,有高級官員在旁觀看及做記錄。受刑前首先把犯人的褲褪到膝上,內褲也會被褪下。犯人要趴伏在一個形狀像馬鞍的木制刑台之上,雙手及腳都用鎖鏈扣鎖住,屁股裸露,由刑官笞撻。」
「哪些用來執行笞刑的刑具是否專門製造?」
「是專門製造的,該藤鞭粗2cm,用藥液浸泡過,打在赤裸的屁股上,一痛楚萬分,通常犯人受一至二藤,四、五天內無法坐下,因屁股上的皮肉已經裂開。如果打十藤的,至少一個月無法坐下。」
「對待女性犯人,懲戒有寬鬆嗎?」
「我們不會對女犯人寬鬆,寬恕是法庭的權力,不是我們,女性犯人被打藤的時候,裙褲照樣要褫掉,內褲扒去,當然,根據法律,女犯的笞刑交女獄官執行,且當場絕對不准男性接近。」
「你們這裡最高打藤是多少?」
「男性犯人是24藤、女性犯人是18藤。」
「多謝妳接受採訪,我可以參觀執行笞刑的刑室嗎?」
「當然可以,請隨我到這邊。」
「何小姐,這個就是刑台,犯人被去掉褲子,便要趴上去,這四面是鎖住犯人手足的鎖鏈。那是藤條,」
「好恐怖,我看到都有些心寒。」
「哈哈,不犯罪便不用怕了。」
「這個當然。」
「何小姐,希望妳這報導寫出來,可以警惕社會上的人,犯罪後要承擔後果。」
這是何霖在法庭懲戒室內的回憶,在八年前,何霖剛剛做記者,那次她採訪懲教局,當天的採訪答問,想到這裡,何霖心裡說:〈何霖呀、何霖,當天妳報導了笞刑的執行情況,今天在這裡等候打藤,真是諷刺。〉
大門打開,二名女警走進來,其中一人說:「時間到了,要馬上執行笞刑,何霖,跟隨我倆到刑室罰藤。」
何霖站起來跟隨二人出去,
一步、一步的慢慢走,何霖在二名女警押解下走向刑室,刑室在長廊盡頭,何霖每走一步,就表示痛苦接近一步。大門打開,房間不算大,牆壁掛了一個藤架,架上放了五條粗2cm藤條,左方就是那木馬形的刑台,右側掛了個木桶,桶裡浸泡著二條藤,到了這刻,何霖也感受到那種恐懼。
「什麼名字?」那中年女警官問。
「何霖。」
「被處哪種刑罰?」
「罰藤。」
「受多少藤?」
「罰打八藤。」
該女警官看了手上檔一眼,用冷冷的聲音說:「何霖,受笞刑,打屁股八鞭藥水藤,身份核實,解開她的手扣。開始罰藤。 」
一名女警到木桶前,拿起一條藤鞭,走到那女警官面前,女警官看了一眼,說:「刑具批准。」另外一名女警解開何霖的手扣輕輕拍了她背部,說:「上前吧,褪去長裙、內褲褫至膝下,趴到刑臺上。」何霖走到刑台前,解掉長裙,把內褲褫至膝部,然後俯身趴下,女警給她手足都鎖上鎖鏈,把何霖固定在刑臺上。
藤鞭打在何霖屁股上,慘叫聲響徹刑室,赤裸的屁股瞬間顯現一條血紅色鞭痕,何霖不住地氣喘,再次鞭笞,慘痛的聲音再度傳出,另一條血色藤痕出現,何霖的慘痛聲已經變成喊聲,鞭撻之聲與慘烈尖叫聲此起彼落,縱橫交錯的藤痕在何霖屁股上構成一度血紅圖畫,叫喊聲已變成哀鳴。 女警的技術十分精勘鞭痕和鞭痕之間有著準確的距離不至於重迭,但是力道很重 何霖的屁股已經傷痕累累,女警又舉起鞭子 朝何霖屁股揮去,打到臀肉亂抖。
八藤笞鞭罰完,她已痛楚極致,眼淚水像泉湧流出,神情萎靡,頭頂表絲四散,她的屁股爆裂,痛楚今她只能發出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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